解析地方政府在数据要素 市场化体系建设中的职责与边界

王杰伟

解析地方政府在数据要素 市场化体系建设中的职责与边界

  • 摘要: 数据作为新型生产要素,对劳动力、技术等其他生产要素具有放大、叠加、倍增作用,正在推动生产方式、生活方式和治理方式的深刻变革。自 2019 年党的十九届四中全会首次将数据增列为生产要素以来,党中央、国务院陆续发布了《关于构建更加完善的要素市场化配置体制机制的意见》《关于构建数据基础制度更好发挥数据要素作用的意见》(数据二十条),财政部也于 2023 年 8 月发布了《企业数据资源相关会计处理暂行规定》(2024 年 1 月 1 日实施)。国家数据局成立以来,先后发布了《数字经济促进共同富裕实施方案》《“数据要素 ×”三年行动计划(2024— 2026 年)》等重要文件,为数据要素市场化建立、发展擎画了蓝图。 随着国家数据局的设立,各地方政府数据局也陆续挂牌,地方政府数据要素市场化体系建设拉开了帷幕,政府公共数据资源的价值“变现”、各类企业数据资产评估、入表的诉求、行业与数据要素发挥乘数效应的需求非常急迫,构建区域数据要素市场化体系迫在眉睫,这就需要梳理区域数据要素市场化体系的总体框架,并厘清政府的职责与边界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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